机关党委是院党组指导下的开展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的党的基层委员会。主要职责有:
党建工作:负责全院党支部建设的管理,负责组织、指导、检查全院党支部开展标准化建设,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抓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和支部党建工作述职;负责机关党委换届工作,指导各党支部的换届选举工作;负责党员的教育、管理、发展和服务工作,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负责党内统计、组织关系接转、党费收缴以及党费的管理和使用;负责党支部、党员的考核、评比、表彰工作,负责组织“创先争优”活动;负责党组中心组学习组织工作;负责组织开展老党员慰问、困难党员送温暖活动;负责普法工作,组织完成学法考法任务。
纪检监察与审计工作:负责检查全院党支部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对党员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进行监督;负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承担全院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负责协助派驻纪检组审查本单位机关及党支部和党员干部违纪问题;负责监督本单位机关及党支部和党员党纪处分决定的执行,对受处分人员进行回访教育;负责受理违犯党纪行为的检举和党员的控告、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负责作风建设工作,落实中央和省委作风建设有关规定,加强监督检查,建立长效机制;负责组织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负责院内审计工作。
宣传工作:负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负责组织、协调全院对内对外宣传工作;负责《湖南社会科学报道》组稿、编辑、印刷、邮寄、发放工作;负责院网站的内容更新、维护和改版工作;负责全院综合性工作和活动的宣传报导工作;负责全院各种新闻宣传的统计工作;负责湖南省宣传信息网的信息报送工作。
意识形态与舆情管控工作:负责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工作;负责意识形态的网络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组织、协调各部门强化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督查;负责组织舆情分析和研判工作;负责落实院网信息发布的“三审制”执行与监控;负责全院“两微一端”等新媒体的管理;负责宗教及其传播的管理。
精神文明建设与文明创建工作:负责全院职工和各部门开展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负责组织参与省直机关文明单位、省直机关文明标兵单位、湖南省文明单位、湖南省文明标兵单位创建工作。
统战与青年工作:负责落实院党组与民主党派保持密切联系的各项制度,协助民主党派搞好自身建设,支持民主党派开展活动和发挥作用;协同做好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推荐和考察工作;做好民族宗教、对台及侨务工作;负责指导院共青团的思想政治及组织建设,指导青年开展学术活动以及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充分发挥共青团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
工会工作:协调指导院(中心)工会按照工会章程开展职工教育培训、合法权益维护、促进民主管理、保障生活福利、文化生活建设、妇委会、创先争优、依法依规管理与使用好工会经费及工会资产等有关工作
负责办理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